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为支持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经教育部批准,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章程》(附件一)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外语水平应达到《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二)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优先推荐选派条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教育部当年确定的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直接录取。
2、教育部当年确定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可直接录取。
3、我校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4、已通过WSK、托福、雅思等出国考试,成绩合格者。
5、已获得国外知名院校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者。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四),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各院系,各院系汇总后连同《华中科技大学申报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登记表》(附件五)统一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给联系邮箱。
2、 人事处将申请表报学校评议、批准后,通知本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已获学校批准的申请者,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欢迎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专栏中查询(http//www.csc.edu.cn).
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前,请务必仔细检查填写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湖北省教育厅”,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中的学号为10位数,即:2009+842+序号(3位,暂时空着不填)。申报项目可参考《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请申请者打印以上表格一式三份,并在第一页相应处贴上一寸照片,在第四页相应处签名。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者请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附件三)准备材料,按时提交到人事处。
五、 申请截止时间:
1、各院系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附件四)、《华中科技大学申报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登记表》(附件五纸质和电子文本)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 6日。
2、个人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继 联系电话:87543710/3610
材料提交地点:南三楼四楼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
电子邮件:huangji@mail.hust.edu.cn
附件:
附件一:《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章程》
附件二:《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附件三: 《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附件四: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申请表》、
附件五: 《华中科技大学申报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登记表》
人 事 处
二○○九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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