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 评选三好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现就评选三好研究生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2. 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
3. 2010年录博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填表时,同时标注硕士和博士学号!)。
1. 三好研究生标兵必须是三好研究生,且占三好研究生指标;
2. 三好研究生标兵全校20个名额,每个院系限报一名侯选人,并于10月10日之前 将事迹材料交研工部教育办,由学校统一评选。
(三)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均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同年内不能兼得。
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评定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2. 本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有:课程学习优秀奖、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社会公益奖。奖学金:1000元。
3. 2010年录博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填表时,同时标注硕士和博士学号!)。
4. 各类单项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9]37号)。
5. 社会捐赠奖学金(光华奖)单独评选,可与单项奖学金重复。奖金1000元。
1. 优秀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
2.凡获得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者(包括课程学习优秀奖、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社会公益奖)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
3.社会捐赠奖学金(包括光华奖)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
4. 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用圆珠笔填表者均取消获奖资格。
5. 各班在10月13日前将上述3种审批表,分类收齐交到学工组(动力楼320)。
6. 对于HUB系统没有账号或账号有误的学生请填写三助卡号更改申请表申请更改,发放账号均以HUB系统账号为准,请院系做好核对工作。
7. 必须严格按照我们所提供的各种表格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样式和内容。
8. 一人不能同时获得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
一人不能同时获得两类单项奖学金;
社会捐赠奖学金(光华奖)单独评选,可与单项奖学金重复。
07级博士:4人 07级博士:4人 07级博士:6人
08级博士:6人 08级博士:6人 08级博士:6人
09级博士:7人 09级博士:6人 09级博士:6人
08级硕士:每班4人 08级硕士:每班4人 08级硕士:每班6人
09级硕士:每班4人 09级硕士:每班4人 09级硕士:每班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