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09]36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9]37号)文件,为了做好2012年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一) 评选三好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现就评选三好研究生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 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2. 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
3. 2012年录博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2年制院系学生除外)。(填表时,同时标注硕士和博士学号!)
4. 凡被评上三好研究生者,均须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
5. 评选时间:10月15日——10月24日。
6. 各班在10月22日前将评选出来的候选人《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收齐,连同候选人得票数交到辅导员处。另外请候选人登录hub系统申请响应奖项奖项(请于10月24日前在hub上申请完毕)。
(二) 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工作的具体问题如下:
1. 三好研究生标兵全校20个名额,我院已报一名侯选人,由学校统一评选。
2. 没有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的参选者,将获是三好研究生称号,且不占下拨院系的三好研究生指标数;
(三)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优秀研究生干部均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单项奖学金,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同年内不能兼得。
(四) 各班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请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审批表》于22号之前以班为单位集中收齐后交到辅导员处。另外请候选人登录hub系统申请响应奖项奖项(请于10月24日前在hub上申请完毕)。
(五) 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二、 评定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工作
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评定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 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2. 本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有:课程学习优秀奖、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社会公益奖。
3. 各单项奖学金指标根据申请情况由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分配。
4. 2012年录博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年制院系学生除外)。(填表时,同时标注硕士和博士学号!)
5. 各类单项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9]37号)。
6. 评定单项奖学金的时间:10月15日——10月24日。
7. 凡获得单项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8. 社会捐赠奖学金单独评选,可与单项奖学金重复,凡获得社会捐赠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9. 各班在10月22日前将申请各奖项同学填写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班为单位集中收齐后交到辅导员处。另外请候选人登录hub系统申请响应奖项奖项(请于10月24日前在hub上申请完毕)。
三、 关于评选要求的说明
1. 评选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工作务必严格按照校研[2009]36号和校研[2009]37号文件要求执行,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扎实,使评选、评定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 各班级应按时按要求完成“两评”工作任务,时间错过责任班级自负。
3. 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不能同时获两类单项奖学金;但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可与其他所有奖项同时获得。
4. 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09]36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9]37号)文件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5. 所有获得优秀研究生获单项奖学金者需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自己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对于HUB系统没有账号或账号有误的学生请填写三助卡号更改申请表申请更改,发放账号均以HUB系统账号为准。
6. 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用圆珠笔填表者均取消获奖资格。
7. 各班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提供的各种表格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样式和内容。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学工组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捐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