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申请
登陆国际交流处网站,/index.html,注册用户,填写申请信息。
注意:出国和回国日期一定是邀请函前邀请日期前一天、后一天。同一个国际会议的一般要求办理为一个团,其他人员直接在团成员中加入(办理因私护照的学生除外)。
网上导出《华中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出境申报表》,打印。
2.院系审核
下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http://mse.hust.edu.cn/index.php/index/view/aid/4040.html,一式四份。
■ 学院公示:除教师使用个人承担项目的科研经费出国外,使用其他经费(如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人才经费)等需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因公出访公示表格》并在学院通知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公示表格随出国申请材料一起交至外事处出国办。(表格下载地址:华中科技大学因公出访信息公示表 .doc)
■ 学院审核,领导签字、盖章。
3.准备护照、签证材料
■ 个人填写《护照事项表》、《赴某国个人信息表》、《中英文在职费用证明》等,具体事项参见国际交流处网站上的指南,http://iec.hust.edu.cn/menu030101.jhtml
4.学校审核、办理护照、签证
■ 将上述所有材料送到国际交流处(南三楼-401),国际交流处审核,并给相关单位备案。
■ 国际交流处出具《因公出国任务批件》。
■ 国际交流处代为办理因公护照、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