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12级各普通本科生班: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0〕52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14〕10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对2012级普通本科生开展学科大类及院(系)内部选择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专业的资格
凡我校201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不属于如下学生类别者,均可在本学科大类及本院(系)内部选择专业:
1.已被确定为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的特殊专业(如在湖北省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3.以美术科目考试入学的学生不得选择非美术科目的专业;
4.外国语学校推荐的外语类保送生不得申请转出外国语学院;
5.参加我校自主选拨考试B类计划并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
6.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
7.临床医学专业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
二、选专业的比例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资源状况,确定转入和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接收其它专业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同意本院(系)学生选择其它专业的学生人数也应控制在本专业现有人数的20%以内。
三、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凡申请选专业的学生,请于2014年5月4日~5月14日到本院(系)教务科报名,并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下称《审批表》),逾期不予补报。
2.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后,将《审批表》于5月16日前送至拟转入院(系)。
3.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后,于5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4.教务处审批后,由转出院(系)负责通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结果。
5.转入院(系)和转出院(系)于6月30日前将已转入、转出的学生信息输入HUB系统。
6.已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初应到转入院(系)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