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学咨询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0 作者: 来源: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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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院系: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主要方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提升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建立教师学习共同体,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通过教学咨询师的方式开展有关课堂咨询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要求各院系推荐本院系符合要求的教师未来承担教学咨询等任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教学咨询师推荐条件
1.具有教师系列职称,教龄不低于7年的教师;各级各类教学方面获奖者可优选。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与他人分享教学经验,共享教学资源,并有意愿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帮助学校和院系持续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3.未来愿意接受学校提供的有关教学提升培训活动,并且能够为其他同行承担培训或咨询任务。
二、教学咨询师职责与形式
1.职责
主要是帮助有意愿提升自身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能力的教师提供课堂咨询服务等。
2.具体形式
通过学校提供的必要培训,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课堂教学咨询知识与技巧,对有课堂教学咨询需求的同行(教师),能以第三方角度,通过课堂现场观察、学生反馈信息收集,与同行一起反思教学,挖掘同行优点,发现同行需要改进的地方,共同探讨教学改进方案,帮助同行提高学生满意度,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能力。
三、推荐办法
1.推荐人数:每个院系至少推荐1名教师。
2.推荐流程及截止时间:登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cfd.hust.edu.cn,进入系统后,点击“教师教学咨询”,选择“咨询师推荐”,填写并提交“教学咨询师推荐表”,打印该表,由教学院长签字和加盖院(系)公章于2015年9月2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东一区5号楼102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王舟 周琳
电话:87557142(主校区), 83692923(同济校区)
Email:cfd@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