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文件精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11月中下旬在厦门大学举办。按照年会内容和要求,我校现推选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参加教育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项目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除国创计划项目外,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挑战杯”、“互联网+”等项目省级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权威杂志发表论文的项目也可推荐。
二、报名及学校推荐相关事宜
1.各院系按照《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要求认真准备,遴选优秀作品推荐,于6月8日前报教务处学生学业发展服务中心。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院系名称+项目编号命名发至cherrylei@mail.hust.edu.cn)。
2.相关文档命名规则:
学术论文: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名称+项目编号+lw+项目名称”(内含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2);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3));
参展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名称+项目编号+zb+项目名称”(内含参展项目信息(附件2)和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4));
创业推介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名称+项目编号+cy+项目名称”(内含创业推介项目简介和附件5: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3.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优先推荐。我校择优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或论文(我校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报送至教育部, 参加全国相应项目的评选。
4.联系人:教务处学生学业发展服务中心 雷老师,电话:87542855
5.参加年会作品评选的具体事宜,详见教育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及作品遴选方案(附件6)。
附件: 1.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推荐汇总表
2.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展板内容要求、创业实践项目内容要求
3.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4.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5.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6.教育部第九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资料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