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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6    作者:     来源: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     点击: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7号)(见附件1)的通知,教务处与国际交流处启动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获资助项目(第二批)7项,详见附件2。

二、选拔方式

各有关院(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3),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院(系)优秀本科生的报名、选拔推荐工作。

三、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第二批申请时应为199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优秀(加权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

4.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选拔推荐时间与程序

1. 6月15日~6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请提前办好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领导签字盖教务处章)、中英文在读证明(盖教务处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经院(系)同意后分别交各项目联系人报名;

2. 6月27日~6月28日:项目联系人单位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选拔,按1:1.5的比例报教务处;

3. 6月29日~6月30日:教务处、国际交流处组织专家对已选拔的学生资格进行评审;

4. 7月1日~7月7日:教务处在校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5. 7月8日~9月19日:项目联系人向留学单位提交推荐学生信息,获取录取通知书;

6. 9月20日~9月30日:国际交流处组织拟推荐学生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递交学校正式推荐公函;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项目1联系人:余宝玲(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557396

2. 项目2联系人:佘硕(公共管理学院),联系电话:87558439

3. 项目3联系人:占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电话:87792270

4. 项目4联系人:余宝玲(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557396

5. 项目6联系人:余宝玲(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557396

6. 项目7联系人:党新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电话: 87543984

7. 项目8联系人:余宝玲(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557396

六、资助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2. 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获资助项目列表

3. 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4. 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

5. 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信息表

6. 关于申报优本项目的几点疑问解答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

2016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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