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2016年本科特优生导师配备及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工作即日启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2016年本科特优生(具体名单见校教〔2016〕22号)导师配备工作由特优生所在院(系)负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本科特优生所在各院(系)应为其配备导师,并协助导师与特优生一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二、各院(系)应鼓励并聘请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治学严谨的教师担任导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条件。为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院(系)可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导师配备,鼓励学生自主联系导师,也可针对学生具体需求指派导师或跨系选择导师。
三、已选聘配备的特优生导师在与学生充分沟通后,与学生一起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附件1),并在培养期间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和咨询,指导学生完成某一具体创新研究项目或其他。
四、选聘配备特优生导师及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后,请各院(系)教务科完成如下工作流程:
1、2016年12月13日下午16:00前将《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附件1)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各一份交至启明学院202室刘艳红老师或南三楼319室文芳老师,并将附件2的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通知导师、学生登录师生交流系统http://qiming.hust.edu.cn:8055/login/guide#,完善基本信息。初次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学生学号或导师新人事编号。
五、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艳红
联系电话:027-87793421
邮箱:qiming@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xls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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