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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期中考试周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0    作者:     来源: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     点击:

各院(系)、部:

现将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理论课考试的试卷上,要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考试时间:13周星期日至13周星期六(2010年11月28日~12月4日)。

3.除《物理实验》和《大学英语》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2009级普通本科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物理实验》(二)(期中) 第12周,周二(11月23日)晚上;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第13周,周一(11月29日)晚上;

2010级普通本科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大学英语》(一)(医科) 第13周,周三(12月1日)上午;

具体安排详见教务处网考试安排网页。

(三)院(系)非统排的课程考试安排:

各院(系)自行安排的非统排课程考试,在错开上述考试安排时间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进行编排:

2009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下午;

2008级本科生:星期一、三、五下午;

2007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上午;

考试科目较多的,可安排在晚上或其他时间考试。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将非统排课程考试的所报班级人数(含在学校HUB系统中注册的重修人数)以及期中非统排考试安排表,于2010年11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统一安排考场。考试课程和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2.公共课开课院(系)教务科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于2010年11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未在学校HUB系统中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非本班级的重修学生进入考场。

4. 校友参加考试须按“教务[2007]7号文《关于收取校友回校参加课程进修考试费用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考试命题与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2、同一考场内分A、B卷进行考试时,主、监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分发试卷:

→A…→B…→A…→B—— ↓ ↑

↓ A B → A B

——B←…A←…B←…A—— ↓ ↑ ↓ ↑

↓ B A B A

——A…→B…→A…→B ↓ ↑ ↓ ↑

A→ B A→ B

3.考试周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考试时,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重点整顿学风差、考试纪律混乱的班级考场秩序。

4.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5.医科学生重修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医科学生重修在主校区开设的课程时,若课程重修人数达到25人以上(含25人),须在同济校区单独设立重修考场,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若重修考生不足25人,则由将其编入主校区考场参加重修考试。医科各类重修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教务处医科办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O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