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 9月21日至9月24日上午12点整:学生线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交至清洁能源大楼S205室线下申报,逾期未提交材料(包括仅线上或线下申报)的视作放弃申请;
2. 9月24日下午至9月25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并通过线下进行所有候选人加分材料公示;
3. 9月25日下午17点前:各班党支部将本班候选人的纸质档鉴定表(附件5)提交至清洁能源大楼S205室;
4. 9月27日下午14:30:举行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后续通知),答辩后进行公示。
二、初评名额:
三、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2024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已完成硕士学制的2024级博士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额外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条:
1.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专业前10%。
3.在学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发表有学术影响力的论文;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等同级别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
4.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以及各院(系)认定的专业实践比赛等竞赛中获奖。
5.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参与关键领域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取得工程技术、工艺、行业应用标准等为内容的工程实践成果,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6.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四、评选步骤:
国家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学生申报,导师推荐。
线上申报:学生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2024年9月24日前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登陆研究生院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选择自己的成果条件。
另外还需要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附件6)、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7),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
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
线下申报:
材料包括:附件1、2、3、4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需导师签署意见。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
2. 党支部鉴定: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5里面有),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附件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3.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根据思想素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社会服务和答辩表现五个方面对候选研究生进行评审。公开答辩采取PPT展示的形式,硕士候选人不超过5分钟全方位展示(PPT4分钟+提问1分钟),博士候选人不超过8分钟全方位展示(PPT5分钟+提问3分钟),答辩内容必须包括思想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社会公益活动五个方面,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能出现科研成绩列表和发表论文情况,候选人必须本人参加。
4. 全院所有候选研究生按总分(总分=自评分*70% + 答辩分,其中答辩满分为30分)进行排序,总分靠前者获得奖学金资格。
5. 学院评选出6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学院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7.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为申请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弃权处理;
2. 所有签名的地方必须使用黑色水性笔手写;
3.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李成璞,1806407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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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